各位老师:
如果您的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3月底之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可采取纳税服务大厅现场办理、邮寄办理和网络申报办理三种方式。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同时,需要准备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首次进行纳税申报的,必须在纳税服务大厅办理登记。非首次纳税申报的,可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办理。网络申报介绍请查看网址(http://jinan.sdds.gov.cn/art/2016/2/5/art_17189_1566991.html)。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历城分局办税服务厅搬迁至:花园路84号振邦大厦三楼(花园路与二环东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南,原火炬大厦),纳税服务中心电话:88114011、88114033。
年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83/n812826/c1196009/content.html)的规定计算。我校教职工在校内取得的收入,可进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平台主页,登陆财务系统,在左侧菜单栏中“个人工资及资助查询”,点击 “在职工资查询”、“岗位津贴查询”、“在职补发工资查询”选项计算。工资、薪金年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款等相关计算,请参考财务系统中“2015年以前在职工资和岗贴”红色字体部分。
税收咨询电话:12366—2;
历城地税咨询电话:88033346
纳税申报咨询电话:88364777
财务部
2016-3-1
上一条:学院2015年教职工工作量公示通知 下一条:关于打印耗材及电子存储介质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及报销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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